每经记者:潘婷 每经
图片来源:摄图网
13亿人民币排开有多长?按第五版人民币100元面额的尺寸来算,一张长度为155毫米,即0.155米,13亿元合计2015千米;按直线距离算,13亿元一字排开可从北京排到昆明。
如果您看过《人民的名义》,剧中,贪官赵德汉利用别墅中的衣柜藏2亿元现金让人印象深刻。日前,也有一起借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特大案件曝光,犯罪嫌疑人也是利用别墅藏钱。
近日,河南许昌建安区公安局通报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买下一栋价值千万的别墅,专门用来藏匿非法所得,在现场查扣的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传销平台IAC母公司的名字,也充满了“这就是个圈套”的意味,“我是小丑”逗你笑,骗你钱包。
那么,误入传销活动能否追回损失?赃款怎么退?
价值千万别墅藏匿现金13亿元
2018年8月29日,河南省许昌警方打掉一个特大网络传销团伙后,在前往浙江金华查扣涉案现金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买下一栋价值千万的别墅,专门用来藏匿非法所得,在现场查扣的涉案现金高达13亿元。
2018年6月,许昌警方接到当地工商部门转交的线索,浙江杭州一家名叫“我是小丑”的网络公司,疑似通过网络开展传销活动。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IAC的网络平台,宣称是以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打造的社交平台,在国内多地组织活动进行推广,实际是在从事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又是怎样展开的呢?
这个平台虚拟一种名叫“种子”的交易对象,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吸引新会员。新会员必须获得老会员的激活码激活以后才可以注册成为会员,之后才可以购买持有所谓的“种子”并发展下级会员。
平台以2000元一个的价格将所谓的“种子”卖给注册会员。平台向会员承诺,每个“种子”都会增值,获得平台收益,但只能在平台内部流通,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会员持有期间的收益,平台同样是以“种子”进行结算的,平台可以生成无限数量的“种子”。
但是平台不会回购会员手里的“种子”,而且平台设定规则,下线会员的每一笔交易,上线会员都能获得不同比例的提成,会员级别越高抽成比例越高。
为了更多人注册购买、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平台推出了极具诱惑的返利模式。每拉一个新会员注册,老会员不仅能获得200元的收入,还能从下线会员后续的“种子”交易中抽成。
吸引新会员,发展下线,越滚越大,堪称“教科书式传销活动”。
而传销团伙一旦从会员那里获得进账,就立刻取现,把钱取出来进行现金沉淀,不在银行账户上存着。很多账户基本上每天都要去取现,大额取现最大有几十万,最少是在自动取款机上,每天把这张卡里的满额2万元全部取完。通过侦查,警方确定了10多名长期负责取钱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取钱后,一般会开车前往浙江金华。
13亿人民币有多重?不考虑磨损等情况,一张百元大钞的重量大概是1.15克,13亿人民币的重量足足有14.95吨,就算普通轿车满载500公斤计算,也需要往返30趟。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逐步掌握了这个平台的数据信息,确定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主要成员和运行模式。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长期在藏匿境外,租赁境外服务器搭建平台,雇佣团伙在国内推广操作。
2018年8月中旬,团伙的主要成员陆续回国。8月下旬,警方实施抓捕,抓捕犯罪嫌疑人27名,在主要犯罪嫌疑人叶某涛位于浙江金华的别墅里,警方查扣了这个团伙的非法所得13亿元现金。
骗取他人资料注册公司
该团伙从2017年11月开始推出网络平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平台发展注册会员90多万。这个团伙究竟是如何组成的?他们又是如何进行推广?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浙江杭州这家名叫“我是小丑”的网络公司注册地虽在杭州,但是一个空壳。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常年在境外,并没有实际参与经营,而是有人冒充沈某的身份对进行推广和商业活动。
为了查清该网络传销团伙的具体情况,警方对这个名为IAC的传销平台进行了深入侦查,掌握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骨干成员,以及平台的后台数据和资金流向。
据警方介绍,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分为三个层级。其中主犯叶某涛是整个平台的设计者,也是主要出资人,整个团伙由他管理指挥。第二个层级主要负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包括技术维护、财务管理和现金保管等。第三个层级由推广人员、取现团队和高级别会员等组成。
据了解,叶某涛于2017年底前往境外,成立团伙,搭建了网络传销平台。之后他们骗取了长期在东南亚务工的沈某的资料,注册了公司。他们一方面雇佣职业经理人吴某,以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的身份在全国多地进行推广、参加商业活动;另一方面,组建团队在网络上进行推广。
经检察机关批准,目前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19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犯罪嫌疑人退赃或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
“IAC受害者都去提交资料,寄过去维权,不论有用没用,就算钱充公也比让那些领导人挥霍了强。”IAC吧内一片维权之声,传销活动令许多家庭濒临破碎。
据了解,当前传销活动表现出新的特点。一、网络化。传销与互联网的结合更加紧密,传销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二、专业化。组织更加严密,层级分工更加明确,呈现出专业化、高智化特点。三、手段隐蔽。违法手段更加隐蔽,以“直销”、“连锁经营”等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四、涉案广。传销案件涉案地域更广、人员更多。五、反侦察。传销团伙对抗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且教导新会员如何应对工商、公安机关的检查。
那么,误入传销活动能否追回损失?赃款怎么退?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崔梦儒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案发都是受害者举报,然后公安机关立案。在公安机关立案时,会进行排查,受害者可以报警登记。法院判决后,犯罪嫌疑人退赃或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如犯罪嫌疑人财产或者退赃数额不能清偿全部受害人财产的话,按比例清偿给受害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代为退赃的,是一个从轻处罚情节。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退赃。
上述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性质上讲,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和向法院退赃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检察院起诉书中一般会表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从轻量刑;向法院退赃,法院判处书中一般会体现出从轻量刑。
但是,在实务中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涉及人口较多、犯罪嫌疑人无可执行财产或偿还能力等客观因素导致受害者资金无法回转。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日经济新闻